问答解惑!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的几大问题
【择业期与暂缓就业的区别】
问:广东省从2019年4月起实施就业择业期政策,取消已实行了16年的暂缓就业政策,两种政策有什么区别?
答:就业择业期政策是暂缓就业政策的沿革。2019年4月8日以前,我省实施的是自2003年以来的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政策。实施暂缓就业政策时,每年大约有5万名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升学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的各项招考,未办理的毕业生则未能享有同等的升学、就业机会。
两种政策之间的区别有四方面:
一是就业择业期政策免去了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环节,简化了就业工作流程。
二是择业期政策将暂缓就业政策的惠利受众面扩大到所有毕业生。
三是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就业、升学。
四是择业期政策鼓励毕业生先积极就业,再择业。
【择业期内的待遇】
问:就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是指什么?
答:同等待遇指的是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均与应届毕业生有同样机会参加升学、就业。比如,在择业期内,可以参加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的升学考试(如专插本考试),也可以与应届毕业生一样参加省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的招考。
【择业期内就业】
问:毕业时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没有去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入职,之后参加了公务员考试,是否对公务员录用有影响?
答:如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不到单位就业,应及时与单位协商并办理好解除协议的相关手续,以免引起争议。政审、录用的流程和标准建议咨询招考单位。
【择业期内交社保】
问:缴纳社保是否和择业期政策相冲突?
答: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并不与身份有社保缴纳记录相关,只要您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适用对象,即可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问:2019届的应届毕业生,现处于择业期,如果在公司买了社保,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答:2019届毕业生处于择业期内,在广东省就业、升学的,可以应届生身份参加。
【择业期内结婚】
问:听说之前的暂缓就业期间是不能结婚的,想知道新政的择业期有没有这种条件要求。
答:择业期政策的适用对毕业生的结婚姻状况无要求。
【择业期内改派】
问:就业择业期内毕业生是否可以多次改派?
答:可以多次改派。但是必须按照现行办理改派的相关规定,且征得原单位同意。
问:实行择业期政策后调整改派有没有限制,手续办理流程是否一样?
答:实行择业期政策后调整改派手续和现行规定一样,流程也一样。
【择业期内档案、户口】
问:就业择业期内毕业生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流程是怎样的?
答: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回生源地。
一是档案由学校负责转回生源地;
二是党(团)组织关系由学校开出介绍信转回生源地街道(村委)党支部;
三是户口迁移到学校的,需要向学校负责管理户籍的部门(如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到拟落户地去办理入户手续。
问:实行择业期政策后,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是否还需要提交报到证?
答:实行择业期政策后,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需要提交报到证,简化了手续。
【关于择业期的其他问题】
问:省外生源,今年在广东即将毕业,省外户口迁到学校,但是要毕业了学校这边户口马上迁回生源地了,我想问下迁回去之后还能报考广东省的专插本考试吗?
答(2019-04-26):
我省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精神,调整制定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请到时留意我省公布的相关规定。
【关于择业期的期限问题】
问:实行择业期政策后,对于择业期政策实施前已毕业的学生是否还可以享受择业期政策待遇?
答:按照毕业时间倒推,在择业期政策未实施前已毕业但仍在择业期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享受择业期政策待遇。
问:如果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后来又取消了暂缓就业手续,那么其择业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答:仍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起算,不受暂缓就业政策的影响。比如,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当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在2018年11月1日取消了暂缓就业手续,择业期限仍是从2018年7月1日起算。
问:文件上说新政有效期为3年,这是说3年后新政不再实行的意思吗?新政的适用对象是3年有效期内毕业的学生吗?那如果3年后毕业的学生怎么办呢?
答:择业期政策施行有效期限为3年,适用对象是择业期限内的毕业生(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生2年、博士毕业生5年)。政策有效期满后是否继续实施待定,谢谢关注。